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泛珠三角區域旅遊合作漸入佳境
優勢互補互利共贏良好局面呈現
在經濟全球化和區域經濟合作加快發展的大背景下,加強泛珠三角區域合作,是泛珠三角區域各方的共同願望和要求,也是我們抓住本世紀頭二十年發展戰略機遇期的現實選擇。這對於促進港澳社會經濟繁榮發展,擴大內地省區對內對外開放,加快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步伐,增強區域整體實力和競爭力,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戰略意義。
2004年6月3日,福建、江西、湖南、廣東、廣西、海南、四川、貴州、雲南九個省區和香港、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(簡稱“9+2”)在廣州簽署了《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框架協議》。
隨著《泛珠三角區域旅遊合作框架協議》的簽訂,泛珠三角區域旅遊合作也漸入佳境。“泛珠三角”旅遊區域合作也呈現了東西互助、優勢互補、互利共贏的良好局面,“9+2”泛珠三角已成為我國區域合作的重要旅遊品牌。
中國東南、中南和南部各省(自治區),連動港、澳,區域內的旅遊資源,差異性大,互補性強,互為旅遊目的地與客源地,旅遊合作具有先天優勢與廣闊的前景,是泛珠區域旅遊跨發展的重要平臺,泛珠各省區將在旅遊合作中構築“黃金通道”。
在“世界自然文化遺產”、“國家級風景名勝區”和“國家級自然保護區”等旅遊資源極為富集的西南地區,資源割據、各自為戰、產品雷同的旅遊市場“內耗”現象,開始被積極、廣泛、深入的區域協作所取代,各地將轄區內的旅遊資源共同開發和向外推介,打破區域間種種基礎設施和政策體制的障礙,實現了“雙贏”甚至“多贏”。據了解,目前除“川滇藏香格里拉生態旅遊區”之外,“滇黔桂喀斯特地貌生態旅遊區”和“渝川黔金三角旅遊區”等幾個區域旅遊合作項目也日趨成熟。
粵桂在旅遊合作、客源互送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。近年來,通過簽署實施一系列合作協議和進行各種形式的合作,區域內的旅遊事業得到長足發展:簽訂了《區域旅遊合作框架協議》和《打造無障礙旅遊區的合作守則》,為加強緊密合作、深入拓展區域旅遊合作的內涵打下了堅實的基礎;區域旅遊合作城市憑藉區域優勢、資源優勢、經濟優勢、服務優勢等,在打造旅遊品牌、宣傳促銷、資源共用、客源互送、旅遊線路、保障機制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,達到了互補、互利、互動、共贏的效果;積極開發區域內旅遊線路,實現資源共用、互送客源。 |